2017年7月,電信5G團隊創新提出了保證用戶佳體驗的前提下實現4G和5G融合發展的思路,首先在2017年11月向ITU-T SG13提交了“IMT2020(5G)網絡支持固移融合的業務調度”(Service scheduling for supporting FMC in IMT-2020 network)立項申請并獲得通過。隨后在2017年11月和2018年2月電信向3GPP SA2(系統架構工作組)提交了“基于應用感知實現4G與5G互操作研究”立項建議,經過多輪的溝通和協商,終獲得通過。該項研究工作對于促進4G與5G網絡協同,探索移動網絡演進創新模式具有重要意義,引領了5G國際標準發展。
該項目一經提出便引起業界廣泛關注,得到了全球眾多科研機構、運營商及設備商等產業鏈伙伴的大力支持。電信將繼續聯合產業鏈各方力量,積極推動該項目的研究及標準化工作,為未來5G產業的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為了大力促進5G發展,電信在5G關鍵技術、網絡融合和網絡架構層面積極參與5G標準的制定。電信在3GPP以及ITU國際標準組織共主導5G國際標準立項23項,提交國際標準文稿300多篇,獲得技術專利保護139項。以上工作為爭取5G國際標準話語權、保護自主知識產權做出了積極的貢獻。電信于2017年率先在蘭州、成都、深圳、雄安、蘇州、上海等6城市啟動5G創新示范網,2018年計劃將試點范圍擴大,為2019年5G的試商用及之后的規模商用做好充分的準備。
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CFIUS)在3月6日的一封信件中曾解釋稱,其介入博通對高通的收購的原因主要在于擔心收購會削弱高通的競爭力,使得華為等公司在5G標準制定上的影響力擴大。多位受訪者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隨著5G逐漸進入商用前夜,這一“競賽”已進入關鍵時期,若在此時發生針對高通的重大并購,有可能將拖慢其在5G領域的發展,進而在5G標準制定的關鍵環節失去先機,因此美國政府急于叫停。
目前,和美國在5G上投入都非常大。有兩家美國運營商甚至已表示,將在今年就正式推出5G服務,領先于廠商規劃的2019年。相較之下,歐洲在5G領域的部署則相對滯后。為此,上周,歐洲立法機構達成一致,騰出用于5G的頻譜,允許歐洲公司于2020年起進行使用。此外在亞洲,日本和韓國在5G方面也非常激進,韓國甚至在今年舉行的冬奧會上就進行了5G的嘗試。
高通一直在積極布局5G,并對它在未來的效益抱有較大期望。早在去年11月,高通董事會首次否決博通1300億美元的收購提案時,高通董事長Paul Jacobs就曾表示,博通的提議明顯低估了高通在移動技術和未來發展前景上的領先地位。高通CEO Steve Mollenkopf也表示,在半導體行業,高通定位于移動、物聯網、汽車、邊緣計算和網絡,在這些細分市場都持續保持增長,并引導其向5G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