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號轉網服務,是指在同一本地電話網范圍內,蜂窩移動電話用戶(不含物聯網用戶)變更簽約的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而用戶號碼保持不變的一項服務。
現階段不提供攜號轉網服務的移動號碼包括:
1、衛星移動業務號碼:網號為1349、174等號碼;
2、移動通信轉售號碼:網號為170、171、162、165、167等號碼;
3、物聯網號碼:物聯網專用網號(如146、148、149、140-144、1064號段等)號碼以及其他用于物聯網應用的普通公眾移動通信網號碼;
4、其他不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情況。
攜出申請與攜入辦理流程
用戶申請攜號轉網攜出服務,須先向電信查詢號碼是否滿足攜轉條件。滿足攜轉條件的,用戶向電信申請獲得攜出授權碼,并到擬簽約的電信業務經營者(以下稱為"攜入方")辦理攜入,辦理完成后攜入方為用戶提供新的移動電話卡。
用戶辦理攜號轉網攜入服務,須先向攜出方查詢號碼是否滿足攜轉條件。滿足攜轉條件的,用戶向攜出方申請獲得攜出授權碼,并到電信辦理攜入,辦理完成后電信為用戶提供新的移動電話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