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盛先生反映自己辦理停機保號的靚號正在被別人使用,這讓他十分不解,當即向市場監管部門反饋情況,通信公司在未告知、也未取得他同意情況下,就把這個手機號碼賣給了其他人,認為這一做法不合理,要求通信公司退還該號碼。
市場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到通信公司了解情況,查找出2015年盛先生對尾號為8777的手機號碼辦理停機保號業務的記錄。“當時說好停機保號只要每個月交5元錢就行,那個號碼里面的花費足夠扣兩年多的,為什么后來就把我的手機號給賣了?”盛先生說,這個號碼他自己很喜歡,準備近期重新啟用,“現在號碼成了別人的,這對我造成了不便。”該通信公司工作人員說,盛先生尾號為8777的號碼是神州行標準單項卡,于2015年6月4日通過客服電話辦理的停機保號業務。該手機號碼銷戶的原因為話費到期,3個月后系統自動銷戶。該負責人說,正常使用的手機因話費一直在消耗,所以很少人會留意到話費有效期變更這個問題,盛先生的情況確實比較特殊
“主要是遇到了這樣一個特殊情況,盛先生屬于2011年1月1日前入網的神州行品牌客戶,話費存在有效期。但是從2012年1月1日起,公司就取消了話費的有效期,此前入網的用戶可通過客服熱線或到營業廳取消話費有效期。”該通信公司佛堂營業廳經理解釋,取消話費有效期后,如果客戶申請辦理報停業務,在停機保號業務期間,跨整月將收取5元/月的停機保號費,由于盛先生沒有辦理過話費有效期取消,話費會自動到期,就出現了銷戶的情況。
市場監管調解人員表示,消費者在申請手機號碼時所簽訂的合同屬于租賃合同,消費者并不擁有手機號碼的所有權,僅有使用權。合同中有一項條款中寫明了“欠費滿3個月的,公司方有權做銷號處理” ,只是大部分的消費者并沒有在意。所以,通信公司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收回手機號碼,并不構成侵權。但是對于話費存在“有效期”一說,盛先生在通過客服熱線辦理時相關業務客服人員并未進行過提醒,也存在一定過失。目前雙方并未達成合理解決方案,盛先生正通過其他渠道繼續維護權益。小編會繼續跟進報道,敬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