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歷了漫長的等待之后,虛擬運營商們終于要迎來正式牌照的發放啦。近,集號吧小編了解到,有關部門參考《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方案》對42家虛擬運營商在試點期內的綜合表現評估工作已基本完成,評估合格并且同時滿足《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虛擬運營商將會直接核發正式移動通信轉售業務牌照。
集號吧小編在這里還是要簡單的做個小科普哦,目前在業內廣泛流傳的“試點期牌照”、“正式牌照”僅為通俗意義上的口頭語。正式學名應為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已經2009年2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第6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09年4月10日起施行。
在《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中第六條與第八條對虛擬運營商申請辦理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準入門檻做出了詳細說明。這其中,除了對企業自身資質、注冊資本、專業人才等方面有明確規定外,還對企業對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能力、業務發展、實施計劃、技術方案、信息安全保障、公司信譽證明等提出了嚴格要求。如有一條不符合規定,則無法獲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除此之外,虛擬運營商企業在試點期內還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通信網絡安全防護管理辦法》、《電信服務規范》等相關規定。
對照工信部頒布的試點方案中提到的試點目標,從這個角度來評估,民營資本主導的移動通信轉售業務實現了順利起步,促進了市場競爭,推動了業務服務創新,為消費者提供了更多的選擇,為下一步發展做出了有益探索,可以說試點達到了預期目標。
開展試點的目的是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為正式商用積累經驗。在試點過程中,陸續出現了試點申報、IT系統對接、各省備案、批發價格、碼號分配、碼號識別、功能開放、實名制等反映突出的問題。針對這些問題,工信部成立了各司局聯合工作組和標準工作組,建立了例會機制;簡化了審批流程;核配了轉售業務專用號碼;統一了業務互聯要求和接口技術標準;督促三家基礎電信企業降低了批發價格;加強了電話用戶實名制管理。此外,還協調金融主管部門和互聯網企業,解決轉售號碼識別問題。在各方努力下,大部分問題已得到有效解決,為下一步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據集號吧小編了解,2016年移動轉售業務將實現全面開放,新政策方面有關企業準入門檻、外資能否進入等也將會被提及。值得一提的是,移動通信轉售業務牌照申請也將再次開放,符合條件的申請企業,將有望跳過“試點牌照”,直接獲得“正式牌照”。目前已經有眾多民營企業等待重新開放窗口后申請虛擬運營商“正式牌照”。
集號吧小編現在和各位小伙伴們一樣好奇著,到底哪些虛商能拿到牌照呢,讓我們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