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總理不斷催促的“提速降費”問題,各運營商終于做出了妥協。
三大運營商均發布流量不清零的方案,并在10月1日開始實施。
按月清零真的是霸王條款么?
仔細想想,生活中各種月底清零的例子還真不少。以我的家鄉為例,公交是人們出行的主要方式。坐公交并不昂貴,每次只需要1塊錢。如果辦理一張月票卡,還可以用50元的價格享受當月乘坐100次公交車的便利。如果到了月底沒有用完,月票卡剩余的次數就會被清零。每個月初,我們都必須重新購買這個月的月票卡。到了月底用不完,也只能眼睜睜地看著他們又一次被清零。周而復始,自然心痛不已。
幾年前為了徹底阻止運營商按月清零的“霸王條款”,一名律師甚至將移動告上法庭,要求返還或補償已被清零的流量,停止未來的清零行為。“我花錢買流量,可是為什么超出的流量要交費,沒用完的流量不累計?難道沒用完的流量我沒交錢嗎?”這句“理直氣壯”的話也被眾多網絡大V轉發,一時獲得了輿論的廣泛支持。
說實話,當初一看到這則新聞,我立刻產生了“于我心有戚戚焉”之感。從十幾年前次使用手機開始,我一直使用不同類型的流量包。原因很簡單,不選流量包每Kb要3分錢(這是那時候移動流量的價格),而流量包可以以很低廉的價格提供較多的流量。雖然流量包里的流量用不完就要清零,但是兩者權衡,選擇流量包還是比較合算。
用了幾年流量包,心中自然有疑問:為什么流量包里的流量會便宜那么多呢?就和公交月票卡一樣,公交公司之所以會提供相應的優惠,正是因為消費者承諾了一定的月使用量。對于運營商而言,消費者承諾使用的流量越多,每Kb流量單價自然也就越便宜。運營商以優惠的價格出售流量,但要求用戶在一定期限內使用,這本身就是一種再合理不過的促銷行為。當然如果流量用得少的話,也可以選擇用多少流量收多少錢的標準資費,只是每Kb價格高一點。
這樣想一想,當律師說出“難道沒用完的流量我沒交錢嗎”的時候,他有意無意忽略了一個事實,那就是他選擇的是流量優惠套餐,既然享受了優惠,自然要受到一定的限制。這本身就是一種再正常不過的商業協議,全世界都是通用的。既想享受優惠又想不受限制,這顯然沒有道理。因此從法律角度說,律師的主張是不合理的。我們看到,無論是一審還是二審,律師的主張都被法官予以駁回。“按月清零”更多的只是一種促銷行為,并不是所謂的“霸王條款”。
如何徹底解決資費貴問題?
雖然站在企業的角度,優惠和限制并存本身就是再合理不過的商業行為。但是站在消費者的角度,明明是自己購買的東西,突然被清零了始終有些接受不了。之所以會有這樣的心理落差,歸根到底正是因為現在的流量費過高。即使到了4G時代,有的運營商依舊沿用2G時代的價格標準。套餐外的流量資費遠高于套餐內的資費標準,有的甚至相差了幾十倍。巨大的價格差使得消費者無論流量用多用少都不樂意,抱怨吐槽自然也就不可避免。
現在問題來了,怎么樣才能使運營商降低流量資費呢?一方面,由于我國3G、4G牌照發放較遲,目前2G網絡上依舊承載著數以億計的用戶。由于這些用戶的存在,每家運營商都不得不同時運營著2G、3G、4G多張網絡,流量的成本自然是居高不下。另一方面,以微信為代表的OTT企業對運營商的傳統業務不斷分流,運營商的收入也是進一步下降。雪上加霜的是,不少地方為了阻止基站鐵塔的建設更是漫天要價,網絡建設成本也隨之居高不下。在這種情況下,“提速降費”的空間當然極其有限。不難看出,要想徹底解決這些問題,需要運營商和國家的共同努力。
對于運營商來說,應加速2G用戶向3G、4G的遷移。只有盡快關閉落后的2G網絡,才可以有效降低網絡的運營成本。而對國家而言,營造一個良好的政策環境顯得尤為重要。隨著鐵塔公司的成立,通信網絡建設終于擺脫了幾家運營商各自為戰的局面。通信基礎設施的共享不僅節約了網絡的建設成本,也為提速降費留下了空間。而國務院有關通信網絡建設的政策更是從根本上規范了各級政府的行為,“漫天要價”也被定性為違法行為。有了國家法律法規的支持,通信網絡的建設終于有了保障。在國家力推提速降費的背景下,有關部門還應加大對通信網絡的資金投入。唯此提速降費才有可能真正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