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蔡先生有個尾數為5個“8”的手機號碼,今年3月欠費停機了,兩個月后被運營商銷戶了。找到運營商,被告知要預存56000元的選號費,還有每個月888元的保底消費,而且是終身制。蔡先生不能接受。
手機欠費兩月,靚號被銷戶
蔡先生說,這個尾數為5個8的手機號碼,他已經用了多年,今年3月欠費了,到5月居然被運營商銷戶了。
蔡先生著急了,趕緊和運營商聯系,卻被告知,若想拿回這個號碼,需預存56000元的選號費,每個月保底消費888元,而且是終身制。
蔡先生無法接受,認為這是霸王條款,“普通號碼如果被銷戶,銷戶后的三個月內可以無條件歸還原戶主,為什么靚號不行,明顯有失公正。”
此外,蔡先生認為,靚號綁定消費套餐、設置低消費標準的行為,顯然限制了用戶的自主選擇權。
通信公司:銷戶符合規定
昨日,調查員撥打該運營商客服咨詢。客服人員表示,如果是自己申請銷號,在銷號后60天內反悔的,可以重新申請回來。不過,因欠費銷戶,是系統銷戶,只能到營業廳,查看該號碼有沒有被放出重新售賣,如果有,可以購買,如果沒有,則無法取得。
該運營商福建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昨日證實,尾號“88888”這個號碼于2009年12月26日入網,入網當天開打;2016年3月5日欠費停機,因未及時繳費,故該號于2016年5月7日欠費銷戶。
其表示,銷戶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電信用戶在電信業務經營者暫停服務60日內,仍未補交電信費用和違約金的,電信業務經營者可以終止提供服務,并可以依法追繳欠費和違約金。
運營商設低消費,涉嫌違法
針對客戶保底消費的質疑,該負責人表示,《電信條例》規定“電信資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吉祥號屬于稀缺資源號,通信公司綜合考慮經營成本、市場需求、號碼的特征針對特殊號碼分別制定入網營銷方案。
據悉,運營商將手機號碼分為“普通號”、“吉祥號”,我國電信監管的相關法律法規尚未對此給予明確界定。工信部曾在多年前表態,考慮到用戶對此意見較大,建議電信企業現階段不宜針對靚號設置低消費或預存話費。
但運營商將吉祥號碼捆綁低消費的行為是否合法?福建嘉法律師事務所張國平律師認為,運營商對吉祥號設立低消費,在法律上屬于商事習慣。商事習慣是否有效的主要標準,在于該習慣是否與法律相沖突。若與成文法發生矛盾,則商事習慣就歸于無效。運營商設立低消費,侵害了消費者權益,與《電信條例》和《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等法律規定相沖突,已涉嫌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