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新版《北京市電話通信入網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將于明年即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啟用。該為本主要對以下幾方面做了新的規定。
移動電話上網流量控制問題
新文本規定,運營商要實行封頂限制,用戶當月流量達到或超出封頂額度時,運營商應暫停當月網絡服務。用戶可當月申請恢復服務或次月自動恢復服務。
強化了電話用戶實名制有關內容
新文本規定用戶要保證登記資料真實、有效、準確、完整,登記資料如有變化應及時通知運營商變更。如提供虛假登記資料或登記資料內容變更未及時通知乙方,影響合同正常履行的,運營商有權限制、暫停、終止通信服務。
異常巨額通信費用問題
新文本規定,運營商應按照合同約定配合用戶采取限制、暫停通信服務等技術措施,并積極協助用戶開展調查和查詢。其中異常巨額通信費用是指突然出現超過此前3個月平均通信費用5倍以上的費用。
利用電話從事違法活動的行為
新文本規定,運營商收到國家行政、司法機關通知,用戶的電話號碼被認定用于違法犯罪活動或其他不當用途,或被投訴用于違規發送商業信息的,運營商有權限制、暫停、終止通信服務。
這樣一來,從明年起,我們再也不用擔心話費和流量用超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