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時代,隨著微信以及其他一些社交軟件的普及,手機短信已然不是發送消息的選擇,人們只用短信接受一些APP的驗證碼以及其它一些通知類信息。然而讓我們無奈的是,每天都有各種沒完沒了的商家騷擾短信涌進收件箱,更讓人頭疼的是,這些短信不分時段,即使在晚上、凌晨也會發送短信。用戶們對此抱怨不已。
其實,早在去年11月4日,工信部搶在當年“雙11”之前,發布了一個《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并于今年6月順利通過、實施。這是國內部專門治理垃圾短信的法規。遺憾的是,這部法規沒能起到作用。
治理騷擾短信時,首先需要面對的問題是,我們在治理誰?對于短信息內容提供者,他們的責任當然應該追究,但騷擾短信全面失控,電信運營商在監管上失職,甚至私下串通、勾結的責任也是一目了然。
在工信部的法規中,對運營商應該負什么責、怎么負責、怎么懲罰,沒有明確表述。甚至專業人士認為,應該專門開辟一個章節,談運營商的責任。工信部作為3大運營商的主管單位,在這一問題上如果不表態,難免讓人覺得有袒護之嫌。
垃圾短信之所以備受商家青睞,無外乎兩個原因:成本低、效率可接受。我國的垃圾短信,主要有三種形式,其一,利用普通手機卡,就像平常用手機發送短信一樣發送“點對點”垃圾短信;其二,利用是短信端口,這一類短信都以106開頭;其三,利用偽基站,當用戶經過其輻射區域時,就會收到垃圾信息
據業內人士披露,靠短信端口來進行群發業務的不法商人,每小時的凈利潤在2萬元左右。而上限3萬的罰款,既可以罰商家,也可以罰群發服務提供商。且不談現在有法不依很少罰款,即使真的罰下來,3萬元也只是隔靴搔癢,根本不會肉痛。
吉號吧小編認為:關于治理垃圾短信,還是要將選擇權交給用戶、將責任交給運營商、將罰款施加給違約者,這樣垃圾騷擾短信才能得到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