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號吧丨發表時間:2015-03-22丨訪問量:307
去年7月23日江南時報以《尾數5個8的手機號被盜了,卡號販子賣了8萬元》為題,報道揚州聯通手機用戶陳先生,在其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人偽造身份證件之后號碼被聯通高郵分公司“過戶”給他人。隨即,被盜號機主向高郵市人民法院遞交了訴狀,將聯通高郵分公司告上法庭。昨天,陳先生的妻子閔女士告訴記者,在歷時半年多的等待后,法院判決他們獲得勝訴。3天前,閔女士的丈夫在聯通高郵營業廳將“丟失”2年多的手機號碼辦到自己名下。
消費者權益日前夕號碼“物歸原主”
“終于在3·15前夕,討回屬于自己的手機號碼。這真要感謝江南時報對此事的報道,以及高郵法院的公正判決。”閔女士告訴江南時報記者,2014年7月23日,江南時報報道他丈夫陳先生的聯通手機號碼“被盜”事件后,他們以“聯通高郵分公司因疏于審查,在未征得原號碼機主同意的情況下,將手機號轉戶給他人,已構成違約”為由,把聯通高郵分公司告上法庭,兩天后,高郵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法院雖然受理了我的案子,不過,想要順利討回手機號碼,卻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閔女士說,高郵法院于2014年7月25日立案受理后,分別于2014年9月16日、11月26日、2015年2月10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并在后一次審理后作出判決。
記者看到高郵市人民法院(2014)郵商初字第0237號民事判決書上顯示:被告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高郵分公司應于本判決生效后10日內恢復原告陳某對132***88888特定手機號的使用權。
按照規定,如果被告聯通高郵分公司不服法院判決,其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遞交上訴狀。閔女士介紹,在等到判決書生效后,她的丈夫拿著判決書,到聯通高郵主營業廳順利將“丟失”的號碼過戶到自己的名下。
法院還原“天價號碼”被倒賣經過
一個尾數5個8的所謂吉祥號碼究竟是怎樣“被盜”的呢?記者從高郵市人民法院(2014)郵商初字第0237號民事判決書中找到了答案:經高郵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12月,原告(陳某)與被告(聯通高郵分公司)以“業務受理單”的形式訂立電信服務合同,原告從他人處轉戶取得號碼為132***88888的手機號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