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號吧丨發表時間:2015-01-06丨訪問量:137
2013年4月雷某向他人租賃位于金平區華新城東側工業區內一處廠房的第四層作為工場,雇傭陳某、楊某、姜某等9人加工中秋月餅餅盒及紙箱。至同年10月10日止,雷某共結欠9名工人的工資合計2.6萬多元,其中結欠陳某3個多月的工資共9000元。當晚,雷某因無錢付還這些人的工資而離開汕頭逃往西安,并更改了電話號碼。兩天后,陳某等人到金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該局接到投訴后,通過在雷某的加工工場及在人社部門門戶網站公告等形式,于同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先后向雷某發出或公告送達“接受調查或配合處理欠薪案件公告”、“勞動保障監察詢問通知書”和“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但雷某逾期不接受調查及配合處理。去年8月20日,雷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9月26日他還清了拖欠9名被害人的全部工資。
歲末年初,欠薪現象再次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汕頭市金平區人民法院近期對一宗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就為惡意拖欠務工人員血汗錢的無良老板敲響了警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