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市機動車車架、發(fā)動機變更登記所需資料
①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具體解釋見《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五章第六十四條第四款);
②《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③《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④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原件;
⑤屬于代理人申請的,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委托書原件;
⑥屬于被盜搶期間車身、車架或者發(fā)動機被改變的,還應提供相關技術鑒定證明或者公安機關的發(fā)還證明原件。
二、成都市機動車車架、發(fā)動機變更登記流程
①到車管所、交警分局、區(qū)(市)縣交警大隊、各二手車市場登記服務站查驗車輛;
②到受理窗口提交資料;
③繳費;
④領取牌證。
(AM 8:00-12:00 PM 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