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機動車注冊登記申請條件
①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地在本市行政轄區內;
②申請機動車登記的證明、憑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齊全有效,沒有被涂改或者與機動車來歷證明記載的機動車所有人提供的證明、憑證不符的情況;
③機動車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或進口;
④申請登記小、微載客機動車須持有有效的本市小客車配置或更新指標確認通知書;
⑤提交法律法規規定的申請材料;
⑥交驗機動車。
二、申請北京市機動車注冊登記所需材料
①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②由代理人代理的,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代理人為單位的,還需提交經辦人身份證明,以及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委托;
③機動車來歷證明;
④國產機動車的整車出廠合格證,屬于用進口底盤改裝的機動車的進口機動車底盤進口憑證;
⑤進口機動車的進口憑證;
⑥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⑦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已實現電子信息核查的免予提交;
⑧申請小、微載客機動車注冊登記的,還需要提交本市小客車配置或更新指標確認通知書;申請京A號牌摩托車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提交同車輛類型的京A號牌摩托車注銷或者轉出本市的證明;
⑨對市財政局控辦范圍內的單位申請載客汽車注冊登記的,應當提交控辦證明;
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