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申請條件及所需資料:
一、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申請條件
①臨時進入我國境內不超過三個月的機動車;
②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臨時入境參加有組織的旅游、比賽以及其他交往活動的外國機動車;
③臨時入境后僅在邊境地區一定范圍內行駛的外國機動車。
二、申請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提交的資料
①境外主管部門核發的機動車登記證明,屬于非中文表述的,還應當出具中文翻譯文本;
②海關等部門出具的準許機動車入境的憑證;
③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屬于境外主管部門核發的,還應當出具中文翻譯文本,屬于懸掛境外機動車號牌注冊登記6年以內的7座以下(不含7座)非營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摩托車,持境外主管部門核發的機動車登記證明、機動車入境憑證、不少于臨時入境期限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交驗機動車后,免予提交;
④不少于臨時入境期限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⑤屬于參加有組織的比賽以及其他交往活動的臨時入境人員,還應當提交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
⑥屬于對旅行社組織外國人駕乘自備交通工具來華旅游的,還應當審查境外主管部門核發的機動車登記證明和旅行社接待計劃。
三、收費標準
臨時入境汽車、臨時入境摩托車號牌收取10元/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