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臨近,火車票購票詐騙高發,海淀警方以實際案例揭秘今年三種常見的作案手段,提醒群眾不要上當。
“朋友來電”騙沒商量
1月13日,李先生在網上查到一條出售火車票信息,取得聯系后,對方自稱是西站窗口“售票人員”,票源穩定,但因工作不便,只能匯款不收現金。為了讓李先生放心,對方稱拿票時,李先生可以和朋友分工——一人到西站售票點取票,一人在ATM機上等票到手后匯款。對方隨后記下了李先生朋友電話。
過了幾天,李先生朋友如約取票,李先生則在北蜂窩路農行ATM機等著。“票已經拿到了,沒問題。”短信顯示是朋友的手機號碼,李先生毫不遲疑立即匯錢。待李先生匯款后,再重新聯系朋友,朋友說在見面地點等了半個多小時都沒見到人,更別提車票了。
警方分析,騙子讓事主兩地分開取票和付款,利用時間差,采用“來電任意顯軟件”偽造朋友手機號碼,騙得當事人匯款。警方提示,網上購票,要堅持當面付款取票,并檢驗車票真偽,不要轉賬匯款。
“掃描圖片”不靠譜
外企工作的張先生家住蘭州,他在一個票務網站看到一條轉讓信息,對方還粘貼了掃描的車票圖片。對方自稱是“車站工作人員”,如果想要票需要先交100元“定金”。信奉“有圖有真相”的張先生通過網絡銀行匯款。2天后,對方來電稱票已拿到,請張先生再匯200多元尾款,然后可到西站取票。匯完余額后,張先生到西站取票,對方又稱現在票很緊,要張先生再加200元錢才能拿到票,此時張先生明白自己被騙了。
警方分析,不法人員利用圖片賺足當事人信任,騙到“定金”后,嫌疑人再利用各種理由“加價”。警方提示,不要輕信網絡上搜到的轉讓火車票信息,對所謂“車站工作人員”或“售票人員”更要提高警惕,不支付任何“定金”或“保證金”。
電話還在 訂票點沒了
某高校的小趙去年曾在一個訂票點買到一張火車票,該訂票點電話他一直留著,今年1月14日,果然又用到了。接電話的人稱自己是訂票的,小趙說出時間和車次后,對方滿口答應,但須先交錢。“已經是‘熟人’了,不會騙人。”如此想的小趙立即匯款400多元。但對方遲遲不送票,小趙只好到訂票點詢問,卻發現人去樓空。
警方分析,訂票點電話不具有官方性和長久性,不法分子可能會“接手”訂票點電話,專騙回頭客。警方提示,買火車票好到火車站售票窗口或正規的代售點購買,堅持一手交票一手交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