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福州市民柯女士反映,她想要回用了十幾年的手機號,不僅被要求預存1萬元話費,還得購買一款“終生套餐”。記者從運營商處獲悉,因為柯女士的號比較特殊,屬于“優號”,是稀缺的資源,復號必須滿足上述兩個條件。
對于“選號”需要收取不菲的“選號費”,“復號”需要繳納不少的“復號費”,從頻見報端的新聞來看,早已不是新聞,反而像是一種潛規則。當然,一般的“號”,不具備這樣的價值,但一些吉利數字連在一起的話,相關的手機號碼就被稱為“靚號”,也就具備不菲的經濟價值。
在這樣的境況下,柯女士遭遇“天價復號費”這樣的事情,其實并不意外,她的手機號是“ 99976543”,既有三個“9”,又有遞減的五個數字,相信很多人都喜歡,稱其為“靚號”也不過分。
事實上,生活在這個社會的多數人,哪怕并不迷信,也會有庸俗的一面,比如喜歡討個好彩頭,喜歡吉利的數字等,這些都是人之常情,不足為奇。源于這樣的現實,“手機靚號”被一些人拿來炒作,甚至是拿來牟利。有需求就有市場,于是在“手機靚號”的背后,便形成了一條穩定的利益鏈。一些人為了“靚號”可以不計成本,一些運營商也可以為了“高價賣號”不擇手段,這樣的雙方,很容易一拍即合。
不過,存在并不等于合理。對于“選號費”也好,如今的“復號費”也罷,性質都是一樣的。但是這樣的潛規則,并不符合相關規定。目前我國施行的《電信條例》和《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中,均禁止電信經營者“向用戶收取選號費”和“以任何方式限定電信用戶使用其指定的業務”。2014年,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再次明確“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得向用戶收取選號費”。
相關部門出臺這些規定,是對“選號”市場亂象的一種整治,理論上也能有效地遏制背后的“灰色地帶”。
眾所周知,電信號碼段資源屬于國家,屬公共資源,天價手機號的出現,實際上背離了其公共屬性。既然不符合相關規定,就必須叫停。也就是說,任何有運營商參與的“天價選號費”、“天價復號費”,都必須依照規定叫停,因為任何人或任何機構都沒有拿國家公共資源牟利的資格。
就如今而言,對于“天價復號費”、“天價選號費”的打擊,仍然停留在媒體曝光一起打擊一起的層面,這是不行的。畢竟,新聞報道與公眾一樣,都會有審丑疲勞,一旦類似的事情太過泛濫,公眾與媒體皆會失去痛感,那這般事情便可以一直“招搖過市”,侵害著公眾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