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上午10時25分許,一輛白色大眾車行駛在高九路上,被渝中區交巡警化龍橋大隊民警攔下。原來,該車前后號牌被灰色油漆覆蓋,如果出現違章,攝像頭抓拍不到車牌號碼。
民警詢問駕駛員是否故意污損車牌,對方卻大叫冤枉。駕駛員姓曾,自稱該車9日晚是女兒在開,10日早他從車庫開出來的時候,并未注意車牌情況。
曾先生的女兒曾女士也很納悶,當晚開車去渝北區人和朋友家吃飯,因為沒有車位,就將車停在小區路上,沒留挪車電話就走開,估計被人噴漆報復。為此,曾先生和女兒前往當地派出所報案。
民警表示,故意污損號牌的行為依法處以扣12分罰款200元處罰,雖有證據證明曾先生非故意,但是開車人有在駕駛車輛前檢查保持號牌清潔的義務,所以對曾先生酌情處理,按照未保持車牌清潔依法給予200元處罰。待當地派出所查明真相,噴漆的人會因為損壞他人財物受到處理。
小編提醒:特別是在嚴冬到來之際,如果遇到下雪天,請車主仔細檢查車牌是否唄積雪覆蓋,如果覆蓋,務必及時清除。否則,后果自負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