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7月,騰訊反舞弊團隊收到舉報并調查證實,公司一名員工收受西安一家代理商賄賂,共計人民幣數十萬元。
另一案例發生在2015年3月。反舞弊團隊收到舉報并證實,從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一名員工違規為外部用戶解封QQ號碼,共收取好處費人民幣數十萬元。
這兩名員工隨即被解除了勞動關系,并已被公安機關刑拘。兩起事件的行賄方和外部犯罪嫌疑人也被警方抓獲。南山區人民檢察院已經對收受代理商賄賂的員工批準逮捕。
類似自查案例還包括2014年12月,反舞弊團隊內部調查證實,一名員工參股外部公司并擔任該公司商務總監一職;另有一名總監在職期間,持股兩家與騰訊有合作關系或競爭關系的公司且未申報。
因為以上員工的行為違反公司高壓線,兩名員工也被解除了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