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份,山東省莒縣招賢鎮宋某購買了一臺私家車,并及時到交通管理部門辦理了號牌,今年6月份,宋某不慎將號牌丟失,他竟然花高價到不法分子制造假牌證“窩點”,“克隆”了一幅假牌照,安裝到車上。7月26日,在行車途中,被交警查獲,依法被處以2000元罰款,駕駛證扣12分,并被依法收繳牌照。
民警告訴記者:近年來,各類機動車已進入萬千家庭,一些車輛所有人在車輛牌照丟失后,不是到車輛管理部門報案,申請補領,而是怕麻煩、圖方便,不惜花高價到制假“窩點”,“克隆”假號牌,更有甚者,隨意粘貼上一些喜慶的詞語,來掩蓋沒有號牌的空缺,這不僅妨礙了正常的道路行車秩序,而且也嚴重影響了一個城市的文明形象。
莒縣交警提醒市民,車輛號牌丟失后,首先應當到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報案,并要求公安機關出具證明,隨車攜帶以備檢查,然后及時到發證機關去申請補領,發證機關自受理后十五日進行補發。在補發號牌期間,發證機關應當給機動車所有人核發臨時行車號牌,機動車主號牌丟失后,即使未報案,被交警查住,按規定處以200元罰款,而“克隆”號牌上路,其性質就不一樣了,將受到嚴厲的處罰。宋某的“小聰明”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