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在北京工作的平輿縣市民孫先生致電本報新聞熱線稱:“我在平輿縣車管所辦的車牌,竟是一輛紅面包車9年前在廣東東莞被盜搶的車牌,無法辦理進京證。”
昨天上午,孫先生告訴記者:“今年6月26日,我在北京買了一輛新車,7月1日回到駐馬店平輿縣車管所辦一個車牌,車牌號是豫Q90698(如圖)。后來辦進京證被拒,才發現此車牌是2005年在東莞被盜搶過的車牌號。經詢問才知道換個車牌得2000元左右,而我從北京到老家往返花了2000元,耽誤了一周,啥活也干不成。”
隨后,記者采訪了平輿縣車管所所長王成強,他說:“車牌號是駐馬店市統一下發的車牌號,我們也不知這個車牌號曾被盜搶過,我們只是代理受理。車牌發放系統是全國自動比對,發放時沒比對出這個車牌號是盜搶車牌。”
截至發稿之前,駐馬店市車管所副所長余凱給記者來電說:“這個車牌原來某鄉政府曾用過,曾在廣東被盜搶過,但與孫先生的車不是一輛車。車牌恢復使用的程序,是按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執行的,按規定車牌6個月后不使用,即可自動恢復使用,誰都可以選用這個車牌。我們辦理的業務是正常的,也沒有任何過錯。這是一個很特殊的情況,是非常奇怪的一件事,因刑偵數據庫的后臺自動聯網,在北京辦進京證查到后,不給他辦理才發現的。孫先生回來過一趟,今天上午我見到他,還給他說了情況,我們想法給他解決,不讓他再跑第二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