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罰,他自裝車牌
結果:處罰200元,記12分
為在超速行駛中逃避電子眼處罰,駕駛員楊某自作聰明安裝活動號牌架,近日,會昌縣公安局交管大隊民警處理了這起交通違法行為。
6月22日22時許,在206國道會昌縣麻州鎮路段發生一起兩貨車追尾事故。在民警現場勘查、拍攝碰撞部位時,其中一輛貨車駕駛員神色慌張的表情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仔細檢查后,民警發現該車所懸掛號牌異常。面對自己的“小伎倆”被識破,楊某突然哭了起來,承認了自己為躲避電子警察監控而安裝了遙控活動號牌架的事實。民警當即拆除收繳了其活動號牌架設備,并依法對其教育和處罰。
交警提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駕駛員私自安裝活動號牌架的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處罰款200元,記12分。(劉世養)
醉駕,他逆向行駛
結果:車輛燃燒,自己重傷
喝酒后,還敢駕車,由于意識不清,他逆向行駛,由此發生車禍。近日,定南縣發生一起因酒駕造成的車禍。
柳某駕駛一輛奧迪小型轎車沿廣州南大道由南往北方向逆向行駛,當行駛至御水尚都小區路段時,與相對方向正常行駛的一重型廂式貨車相撞,雙方車輛相撞后車輛發生燃燒。車禍造成雙方車輛嚴重燒毀,只剩下一副空架子,重型廂式貨車上價值300萬元的貨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壞,柳某受重傷。民警趕到現場后,將滿身酒氣的柳某送往醫院治療,并對他進行酒精檢測,經檢測,柳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為219.3毫克/100毫升,系醉酒駕駛,柳某醉酒上路還逆向行駛的行為已經構成危險駕駛罪,現已被刑事拘留。
交警提醒:由于天氣炎熱,酒精會給駕駛員的神經刺激帶來更大的作用,也就是說在夏季喝酒之后開車,危險系數會大大增加。(練陽玉 黃志鴻)
超車,他強行占道
結果:兩人重傷,車輛受損
6月21日19時,在贛州開發區金東路發生一起小車與摩托車相撞的交通事故,兩人受重傷,車輛嚴重受損。
贛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開發區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民警到達現場時,看到現場一片狼藉:小車左前部基本被撞掉,摩托車倒地基本報廢,摩托車駕駛員及搭載人員帽子、鞋子、雨傘、雨衣等物品散落一地。據調查,事故主要原因為由東往西行駛的銀色小車在超車時強行占道,由于車速過快,與對面駛來的紅色摩托車相撞。醫院急診科接診醫生介紹,兩名傷者都有下肢骨折,且一名傷者因顱內有積血有生命危險,需立即手術。
交警提醒:占道超車是危險性極大的交通違法行為,易引發嚴重交通事故,尤其是在路況較差的道路上或彎道內,占道超車導致交通事故的概率將大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