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一貴州籍小車駕駛員王某面對交警的處罰,掏出一張“車牌號被盜”的證明材料,企圖獲得交警同情而逃過處罰,結果被識破。
高速交警在撫吉高速公路收費站執勤時,發現一輛小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便上前攔車檢查,并告知違法行為。當民警準備開罰單時,該車駕駛員王某卻從口袋中掏出一張寫有“車牌號被盜”的證明材料。
經檢查,該材料蓋了公安機關公章,但日期竟然是4月份的,也沒有詳細車牌被盜的文字說明,民警懷疑駕駛員這張車牌號被盜的證明材料有蹊蹺,就詳細追問了關于車牌被盜的情況,結果駕駛員回答的有些支支吾吾。
謊言被戳穿后,王某開始實話,稱其見過自己的朋友因怕交通違章多,就不掛車牌使用一張車牌被盜的相關證明后,博得了交警同情,因此逃避了處罰,便靈機一動,想到這個“鬼點子”,自己也把車牌卸下來然后騙取了一張“車牌號被盜”的證明材料,且在高速公路上屢試成功,沒想到這次被識破了。
后,王某被處以罰款200元并記12分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