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市交警二大隊民警在市區只楚路上查獲一輛路虎越野車,該車所懸掛的前后車牌竟然不一致。經查,該車前車牌套用了其他的車輛號牌,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17日上午8時左右,正在只楚路與電廠東路交叉路口執勤的民警手臺突然緊促地響了起來,指揮中心發出指令:一輛由西往東行駛的棕色路虎越野車正經過路口,車牌比較可疑,要求民警立即查處。接到指令后,民警立即對該輛路虎車進行攔截檢查。
路虎車停下來后,民警仔細查看了車牌。原來,這輛路虎車所懸掛的前牌號為魯FNF1XX,后牌牌號為魯FPK5XX,前后車牌號明顯不一致。為進一步核實相關信息,民警將駕駛員及車輛帶到交警二大隊進行調查。經過查詢,這輛路虎越野車的登記信息所顯示的車輛號牌為魯FPK5XX,而魯FNF1XX的號牌并不是該輛車的登記號牌,前牌是套用了別的車輛。
據了解,該車包括駕駛員一共乘坐了五人,他們是一早從蓬萊趕來的,準備到煙臺市里辦事。據駕駛員稱,他并不是這輛路虎車的車主,車主并沒有隨車來煙臺,他只負責開車。至于這輛車為什么前后車牌不一致,他也不清楚。
無論駕駛員是否對前后車牌不一致是否知情,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這名駕駛員因涉嫌使用其他車輛號牌,將面臨罰款2000元、扣12分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