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鄭州市緯一路,東方今報記者先后看到兩輛出租車車牌前面的“豫AT”字樣能看清,后面的字母或者數字則被雪覆蓋,湊近了看發現,這些積雪都有“加固”的痕跡。
在二七廣場附近,3分鐘看到4輛車車牌被雪遮蓋。據鄭州市交巡警一大隊民警介紹,雪已經停了幾天了,很多地方的積雪也都融化了,包括機動車車身上,唯獨車牌處留有積雪,明顯是故意遮擋,發現類似這樣的情況,會進行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在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將被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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