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運營商(Virtual Network Operator),是指依靠租用傳統電信運營商的通信資源開展電信業務的新型電信運營商。虛擬運營商一般擁有某種或者某幾種能力(如技術能力、設備供應能力、市場能力等),在租用基礎通信資源之后,根據自身主營業務優勢對通信服務進行深度加工,終以自己的品牌、自建的客戶服務系統,向消費者提供通信服務。傳統電信運營商按一定的收益分配提成,把部分業務交給虛擬運營商去發展,在獲得收益的情況下緩解營銷成本壓力,同時節省出更多資源去發展自身核心業務。
在平時的生活中,我們總到接到一些17和16開頭的電話號碼,顯示廣告、快遞等標識,這些電話看似很新穎,殊不知也有很多的道道。我們平時接的虛似號碼本身就是屬于虛擬運營商號段,這些號段在各種手機管家類APP里,就會被標注為虛擬運營商。
什么是虛擬運營商?虛擬運營商屬于通信業里的移動轉售業務,虛擬運營商本身沒有實體的物理網絡,他們是通過從基礎運營商購買電信服務,再進行打包出售給終的用戶。由于沒有實體的網絡,所以也被稱為虛擬運營商。
目前,工信部批準了幾個號段用于虛擬運營商使用,這里包括170、171、162、165、167等號段,專門的給移動轉售業務使用。雖然虛商也是正規的電話號碼,但是一般還是推銷電話和詐騙電話號碼較多,所以,大家在接聽時一定要注意分辨,如果對你造成了騷擾可以舉報或者拉黑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