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運營商的專屬號段
1.170虛擬運營商是持證企業可以租用基礎電信運營商的移動通信網絡,為用戶提供基于自己品牌的通信服務。這包括將短信、語音、流量等重新組合成更靈活的套餐出售給用戶;移動虛擬運營商可以有企業的專利標識,銷售SIM卡。
2.170虛擬運營商有權制定服務的零售價格;他們可以開發內部平臺,開發增值服務,如語音郵件和短信服務,大型運營商有權優先考慮自己的用戶使用,因此虛擬企業用戶可能會遇到電話速度較慢和移動數據速度有限的情況。
3.170虛擬運營商的短信和彩信功能取決于其租用的主要運營商。在我國,170/171卡的SMSC設置與其租用的大運營商相同,而MMS APN設置與其租用的大運營商相同。如上所述,我國的虛擬運營商暫時還沒有使用自己的移動數據APN。因此,在使用移動數據時,需要將APN設置為與大運營商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