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體制機制優勢更加突出
前文部分介紹過,廣電是根據國家“整合有線電視網絡,組建國家級廣播電視網絡公司”精神,經國務院批復,由中央財政出資成立的中央文化企業。由國家廣電總局負責組建和代管;由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行業監管是由廣電總局和工信部負責。
由此可以看出,廣電和三大運營商一樣是一家大型央企。有業內專家認為,這些并不能成為廣電的優勢,因為這些優勢三大運營商一樣具備,甚至更強。不過,文化產業評論(ID:whcypl)注意到,雖然廣電同樣作為央企,但卻兼顧了廣電事業、文化產業與通信行業多重屬性,因此在體制機制上有三大運營商無法比擬的優勢,其中廣電宣傳陣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二是5G頻譜自帶先天競爭力
廣電手握700MHz頻段這個通信行業的“香餑餑”后,不僅廣電的5G有了自己的賣點,也有了與三大運營商差異化的競爭力。據了解,廣電5G·700MHz頻段是移動通信廣泛使用的低頻段,5G信號可以輕松進入建筑物內,達到城市室內、室外的深度覆蓋,穿透能力是傳統站的5倍;基站有效覆蓋面積是傳統站的4倍。
去年9月,廣電、移動簽署5G共建共享補充協議,移動先行承擔約定范圍內700MHz無線網絡全部建設費用,并先行享有上述無線網絡資產所有權,雙方均享有700MHz無線網絡使用權。因此,行業普遍擔憂廣電信號覆蓋與網絡運維方面的短板也就不存在了。反而,廣電與移動共建共享,會給電信和聯通帶來更大的壓力。
三是業務發展潛力不可小覷
有業界專家提出,個人通信市場是存量爭奪的“紅海”市場,三大運營商已經形成的用戶規模效應,銷售渠道也形成了規模體系,包括線上互聯網渠道、線下實體渠道。而,廣電在網絡上沒有優勢,要想爭奪用戶,就只能在資費上吸引用戶。這種看法多少有點片面,更多則是擔心廣電降費會打破行業平衡。
廣電和文化領域從業者都知道,作為“第四大運營商”,廣電不僅有與三大運營商同質化的“手機+寬帶+語音”的業務,還牢牢占據如“衛星通信”業務及音視頻領域制作生產等“創新型業務”的優勢,更有廣電看家且擅長的“電視”業務托底。截至2021年年末,全國有線電視實際用戶2.01億戶,雖然有限電視用戶數在逐年下降,但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在此基礎上精準定位,拓寬移動通信業務,潛力也是巨大的。況且依托5G商用及國家文化數字化相關業務賦能,傳統有限電視業務翻盤也未為可知。
四是運營管理經驗存在不足
毋容置疑,和三大運營商相比,廣電作為通信行業的新兵,業務運營的經驗不足是無法回避的現實知板,但是這并不是根本性的問題。廣電可以借助移動這個平臺,通過技術托管和業務委托等合作模式,解決目前設備人才等核心資源儲備不足、運營經驗不足、“全國一網”整合未完成等問題。
不過,廣電也有自己的規劃,計劃用兩個五年時間,實現“三步走”的戰略目標:到2023年,成為國內宣傳思想文化領域的特色大型頭部企業;2025年營業收入規模進入全球電信運營商前20強;到2030年營業收入規模進入全球電信運營商前10強。相信,通過目標牽引,上述難題都能逐一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