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3歲的陳某是廣東省遂溪縣城月鎮人,2007年考入四川省一重點大學計算機系。2008年12月,陳某在網上看到了一個廣告——利用計算機網絡技術撥打國外聲訊電話,賺取聲訊臺的業務提成。陳某對這個廣告動了心,2009年2月,他認識了山東的李某。在陳某說明意向后,李某積極為陳某提供如何撥打國外聲訊臺及如何查看撥打分鐘數、如何提成等信息。
2009年2月13日,陳某來到南陽,讓網友張某在南陽移動營業廳購買了7張全球通手機卡并預付了話費,確認手機卡開通后,他立即聯系李某。李某讓陳某通過網上移動營業廳,將所購的其中3個手機號碼呼叫轉移到一個國外聲訊臺上,并開通了延時停機功能。然后陳某又利用網友莫某提供的網絡軟件開通了“代呼”功能。
“代呼”是一款擁有網上撥號功能的設備,可以在集中時間內,快速、連續、多線路撥打指定號碼,從而產生大量手機流量,而沒有實際通話功能。根據流量及在線時間多少,陳某給莫某每分鐘0.1元-0.2元的提成。
2009年2月13日至17日,陳某用7張手機卡通過“代呼”網絡技術瘋狂撥打國外聲訊臺電話,每張卡的通話費用少則1000多元,多的達42萬元,共給南陽移動公司造成資費損失782896.53元。而陳某得到提成約2.8萬元。
南陽移動公司發現情況報案后,南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很快將案件偵破,抓獲了陳某、李某、張某和莫某。昨日,臥龍區法院經過審理,認為陳某等人的行為構成了詐騙罪,判處陳某和李某有期徒刑11年,莫某有期徒刑10年零6個月,張某有期徒刑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