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川籍男子為了停車方便,挪用他人號牌,明目張膽用夾子夾在原車牌上,結果遭群眾舉報被處罰。
7月21日6點半左右,早高峰還沒到,濟南槐蔭交警大隊指揮中心突然接到群眾舉報,稱在槐蔭美里新居小區外停放的黑色轎車前后車牌不一致,前車牌上還用小夾子夾著一個另外塊牌子。
民警迅速趕到現場,果然發現一輛黑色豐田轎車,后車牌是渝A號牌,前車牌上用一個很普通的小夾子夾著另外一塊魯F的車牌,民警立即與車上所留移車電話聯系,接電話男子姓李,正在附近賓館休息。不一會,李某來到現場,交代稱,自己是四川人,在濟工作,他在濟南有個朋友,在美里新居有個魯F號牌的停車位,因朋友近不在濟南,車位閑著,他就讓朋友在煙臺補了副車牌掛在自己車上,這樣通過藍牙識別系統進小區停車方便。昨天晚上一時大意,忘記把車牌摘下來了。
民警核實后發現,車前部所夾的魯F號牌是真的,車輛狀態也正常,但當民警通過指揮中心調取車輛運行軌跡時,發現李某不僅出入小區懸掛魯F號牌,在高架路等道路行駛時,也懸掛該車牌,涉嫌挪用其他車輛號牌。民警遂依法將被挪用的號牌沒收,并對李某作出駕駛證計12分、罰款2000元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