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全國各地正式施行攜號轉網,工信部要求三大運營商不得阻擾用戶轉網,相對于普通用戶來講,靚號用戶如果想攜號轉網真的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
單單是違約金一塊就令人算的頭昏腦漲!
靚號用戶攜號轉網針對的是一些有靚號協議但是沒有明確的攜出賠付條款的這類用戶。由于這些用戶之前辦理的靚號,靚號協議規定協議時間長期,并未指明相應協議時間段,現在一律默認協議期20年。
根絕目前的攜號轉網的政策規定,協議期內號碼在攜號轉出時需要賠付當年日期到協議期滿期間內的保底消費金額的30%-95%,但是不得低于30%。
給大家舉個例子,比如一個客戶的每月保底消費是200元,以2017年入網并簽了靚號使用協議,于2019年12月申請攜號轉出。
用戶低賠付金額應該為,【20年*12個月-36(已使用月份)】*200*30%=12240元,同理可以得出高賠付金額是38760元.
關于靚號其他類型的攜號轉出規定:
1.沒有靚號協議的或者沒有簽約靚號條款的用戶,攜出時不用進行賠付
2.有靚號協議且有明確攜出賠付條款的用戶,在協議期內攜出時按照協議進行賠付。
之前鬧得沸沸揚揚的,靚號轉入新運營商被要求加預存話費以及保底消費的事情攜號轉網政策也給出了相應規定:
1.號碼攜入時均不執行低消費,預存話費等靚號規則
2.若攜入號碼符合靚號規則,在過戶,改名時的新用戶視同新用戶入網辦理靚號,執行相應的預存話費、保底消費、協議期限等要求,并簽訂靚號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