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G時代,有不少用戶拿到了是這樣的SIM卡,可以享受不限流量的套餐,但是進入4G時代,他們卻意外的發現,下場真是慘。
移動曾推出過一款“不限流量”的套餐,當時用戶只需花費十幾元就可以包月上網,但隨著移動網絡步入4G時代,移動公司限制了當年“不限流量”套餐用戶開通4G功能。
據了解,國女士年前曾辦理了過一個神州行15元移動數據流量套餐(資費每月15元,包月流量),套餐內容清晰明確是移動數據流量套餐。此后,國女士又申請開通一個神州行4G飛享套餐,但是兩被告以涉案號碼套餐與其他套餐互斥為由,限制她開通4G功能。
一氣之下,她將移動通信集團北京有限公司、移動通信集團公司訴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移動公司為其打開4G功能,不過終的結果顯然讓她不滿意,因為經過兩級審理,法院駁回了用戶的訴訟請求。
面對起訴,北京移動辯稱,該公司的行為不違反合同約定,國女士持有的涉案號碼購買于2004年,在該號碼購買時,北京移動并沒有承諾國女士該號碼可以開通4G功能,即雙方之間的電信服務合同并未約定此事。
消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認為,雖然移動網絡步入4G時代,但對于雙方的約定,如果沒有經過消費者同意,移動也需確保提供之前2G時代的服務內容和服務質量。